广东省注协关于同意李静等7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
粤注协〔2017〕98号
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:
报来有关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材料收悉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》、《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》(财政部第25号令)的有关规定,经审核,李静等7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,准予注册,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。具体名单如下:
序号 |
姓名 |
事务所名称 |
---|---|---|
1 | 李静 | 惠州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|
2 | 廖桂媚 | 惠州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 |
3 | 张晓岩 | 广州南天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 |
4 | 林绿叶 | 广东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|
5 | 苏小冬 | 韶关中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|
6 | 杨仔荷 |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广东分所 |
7 | 李普伟 | 普宁市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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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7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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