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注协关于同意马丽莹等6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
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:
报来有关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材料收悉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》、《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经审核,马丽莹等6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,准予注册,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。具体名单如下:
序号 | 姓名 | 事务所名称 |
1 | 马丽莹 | 广州信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|
2 | 彭代林 | 广东力为信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 |
3 | 曹娇娇 | 东莞市莞促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 |
4 | 余泽源 | 广东加德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 |
5 | 望金凤 | 珠海友诚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 |
6 | 曾宝莹 |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南沙自贸区分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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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6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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