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注协转发关于开展“注册会计师职业精神”提炼活动的通知
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,各会计师事务所:
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《关于开展“注册会计师职业精神”提炼活动的通知》(会协〔2013〕41号)转发给你们,请根据文件要求,在本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“注册会计师职业精神”大讨论,充分发动会计师事务所和广大从业人员积极参与 “注册会计师职业精神”表述语提炼活动。
请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及时征集、汇总本地区“注册会计师职业精神”表述语,分别于7、8、9月底前上报至省注协综合部。
联系人:林壮镇;
联系电话:(020)83063584;
电子邮箱:gdzh@cicpa.org.cn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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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7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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