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注协关于同意刘超等4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
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:
报来有关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材料收悉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》、《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》(财政部第25号令)的有关规定,经审核,刘超等4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,准予注册,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。具体名单如下: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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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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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务所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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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刘超 |
惠州荣德会计师事务所 |
2 |
朱谨明 |
亚太(集团)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广东分所 |
3 |
区迪江 |
中山市成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|
4 |
郭绮雯 |
大信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南沙自贸区分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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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9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