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关于同意张天龙等4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
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:
报来有关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材料收悉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》、《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》(财政部第25号令)的有关规定,经审核,张天龙等4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,准予注册,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。具体名单如下: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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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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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务所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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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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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天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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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香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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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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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锦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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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广东分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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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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邝菊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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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智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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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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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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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中衡通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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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2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