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:
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》《财政部关于修改<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>的决定》(财政部令第99号)的有关规定,经审核,张二伟等8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,准予注册,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。具体名单如下:
序号 | 姓名 | 事务所名称 |
1 | 张二伟 | 广东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 |
2 | 朱琳 |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广州分所 |
3 | 张炜熳 |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广州分所 |
4 | 李婷 |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广州分所 |
5 | 梁家铭 |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广州分所 |
6 | 黄晓霞 |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广州分所 |
7 | 樊洁滢 |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广东分所 |
8 | 张勤 | 广州恒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|